日期
 2022/2/8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姜貝瑾
發文字號
 (111)聯漳字第L0007號  

主旨

  貿易局函轉交通部航港局「聯合國安理會入港禁令船舶清單」及該局「關注船舶清單」,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貿管字第1117003440號函辦理。

二、敬請全體會員勿租傭或提供補給予案內船舶,來函及清單請詳如附件。

三、來文及附件請詳如下。

承辦人
 魏妙珊
電話
 02-23977369
傳真
 02-23217736
電子信箱
mswei@trade.gov.tw
附加檔1.
公函
附加檔2.
附件1
附加檔3.
附件2

會   長      黃        教       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