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全體會員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
 普通件 傳真:(02)2523-8782
日期
 2022/3/24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詹智媛
發文字號
 (111)聯漳字第L0012 號  

主旨

 國貿局公告自即日起有關「大陸地區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之輸入條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11年3月22日貿福字第1110150916A函號辦理。

二、公告物品及輸入條件詳請以下附件。

 

 

承辦人
 藍先生
電話
 02-2397-7270
傳真
 02-2397-0522
附加檔1.
來函
附加檔2.
貿易局公告
附加檔3.
物品及輸入條件

會   長      黃        教       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