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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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3/14  承辦人:大陸業務組  曾峻彰
發文字號
 (101 )聯昭字第L0006號  
正本
 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旨

 檢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修正101年「受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之補助項目及核銷應注意事項」乙份(如附件),轉請 查照。
說明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1年3月8日貿展字第1010250201號函辦理

、檢送旨述101年「受補助單位辦理推廣貿易業務之補助項目及核銷應注意事項」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影本乙份如附

承辦人
 曾峻彰專員
電話
 (02)2581-3521 分機401
傳真
 (02)2542-3704
電子信箱
jim@ieatpe.org.tw
附加檔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
附加檔2.
101年度補助項目及核銷注意事項

會   長      黃        振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