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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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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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 | 傳真:(02)2542-3704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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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 |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郭芯瑀 |
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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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聯漳字第L0001號 | |
主旨 |
經濟部國貿局來函通知,切勿進口並販售本部未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製食品,以免觸法,轉請查照。 |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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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規定,中國大陸貨品不得輸入,除非經本部公告准許輸入或專案核准輸入等。例如螺螄粉、調味花生、魔芋爽等中國大陸製食品,本部從未公告准許輸入。 二、為阻絕不法,海關將持續於邊境攔截未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製食品,並適時進行跨機關市面查緝,一旦被海關查獲虛報或走私,將依法沒入銷毀貨品及處以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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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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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禎 | |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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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977396 | |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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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970522 | |
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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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hen@trade.gov.tw | |
附加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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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 | |
會 長 黃 教 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