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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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全體會員 | 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
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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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件 | 傳真:(02)2523-8782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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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 | 承辦人:亞洲業務組 李家榛 |
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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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聯漳字第 號 | |
主旨 |
經濟部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影琴輸出查證作業要點」第5點附件2,請查照 |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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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經濟部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經貿字第11250200591函號辦理。 二,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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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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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 | |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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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977330 | |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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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970522 | |
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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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seng@trede.gov.tw | |
附加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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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 | |
會 長 黃 教 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