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建請調降稅則2106.90.20.20-2「專供病患用之特殊營養食品」稅率為5%。
說明:
一、我國之人口結構已逐漸邁向高齡化社會,加上醫療技術進步,中老年疾病及慢性疾病之長期治療費用使政府與國人的醫療保健支出節節升高,目前國內銷售之醫療營養食品的適用對象包含腫瘤病患、糖尿病患、腎臟病病患、長期臥床病患及罕見疾病病患等,已為長期照護之重要一環。
二、相較於美國、歐盟、東協國家之醫療營養食品進口關稅稅率普遍落在0∼5%之水準,日本稅率0∼15%及厄瓜多爾等國則直接將醫療營養食品歸列醫療產品之相關稅號,稅率在0∼5%之間。
三、考量國內人口結構變化、保健需求以及國際現況,建請重新評估專供病患用之特殊營養食品之進口關稅,予以調降為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