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調降蘆薈原料進口關稅,提升此類加工食品之外銷競爭力。 說明: 一、國產蘆薈飲料之蘆薈果肉主要來自進口,進口貨品號列歸屬「2008.99.91.10-8未列名經其他方式調製或保藏之果實及植物其他可食之部分,不論是否加糖或含其他甜味劑」,進口關稅為20%,其關稅水準較同為原料的「1302.19.10蘆薈汁液及萃取物」7.5%及「3301.90.16蘆薈萃取物含油樹脂」15%高。 二、近年來,含果肉或訴求顆粒口感之飲料在國際間蔚為風潮,其中以韓國廠商產量最大,目前國內生產或代工蘆薈產品之食品工廠有九家之多,產品品質優於韓貨,政府若能調降蘆薈原料進口關稅,協助廠商降低出口成本,勢必更能發揮潛力凌駕韓國產品,搶佔海外市場,提升台灣產製產品之出口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