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食品
發函日期:
  2011/10/14
發文文號:
  (100)貿昭業字第01522號
受文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建議要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10月5日以FDA食字第1001303028號含詢關於嬰兒奶粉罐身標示「不含塑化劑」或標示塑化劑含量之意見,本會見請回歸食品衛生管理法之管理,毋須特別強調該產品「未含」塑化劑,鼓勵業者定期將產品送驗,貫徹自主管理精神,並確保消費權益。
     

主管單位回覆:

 
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