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重新檢討日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五縣食品進口之禁令,開放提具官方產地證明與輻射檢測合格證明的食品准予進口。
說明:
一、日本311東北大地震發生至今已屆一年,我國亦從100年3月26日起,暫停受理該國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五縣之輸入食品報驗。過去一年來,日本政府進行大規模環境監測與調查,對於食品遭輻射污染之流通管控也依實際狀況機動調整。為避免國民長期攝取輻射污染食物,日本針對半衰期較長的輻射物質銫已訂出更為嚴格、低於我國的輻射污染容許量標準,並自101年4月1日實施,經檢測超標者便不准販售及出口。
二、日本為國內食品原料與添加物的主要供應國之一,為避免對我國食品加工業之原料供應鏈造成長期衝擊,建請 重新檢討日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五縣食品進口之禁令,並開放提具五縣官方產地證明與輻射檢測合格證明的食品准予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