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設置食品中文標示諮詢窗口,以協助業者進行自主管理。
說明:
一、近年來,受到食品安全事件與消費意識高漲的影響,政府要求之食品中文標示項目與內容不但修改次數頻繁、內容增加且越趨複雜,〈食品衛生管理法〉雖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另行公告指定標示項目,業者欲完整取得所有相關之標示法令與公告資訊,卻有技術上困難,恐掛一漏萬,不但可能觸法,且造成包材浪費。
二、為因應快速變化的法令環境,建請 貴局設置食品中文標示諮詢窗口,協助業者進行自主管理,亦減少事後稽查之行政負擔。
主管單位回覆: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以102年4月16日FDA食字第1028902625號函覆略以:本局提供詳細之食品相關資訊於本局網站,且隨時更新網站內容,如有食品標示相關疑義,可逕上食品藥物管理局首頁/法規資訊/食品、餐飲及營養類項下查詢(http://www.fda.gov.tw);另本局設有諮詢服務專線,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02-27878200或以「為民服務信箱」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