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食品
發函日期:
  2009/6/10
發文文號:
  (98)貿勝訊字第00736號
受文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
   
建議要旨:
  建請將輸入食品查驗規費收費退費辦法草案第12條之輸入食品檢驗費,另增列嬰幼兒奶粉、調製奶粉及病人用之特殊營養食品,比照小麥、大麥、玉米、黃豆等民生必需品,降低檢驗費率至千分之一以下,以嘉惠社會大眾。
     

主管單位回覆:

 
行政院衛生署98年6月18日以衛署食字第0980016949號函覆略以,本會所提建議已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