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食品
發函日期:
2009/6/10
發文文號:
(98)貿勝訊字第00736號
受文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
建議要旨:
建請將輸入食品查驗規費收費退費辦法草案第12條之輸入食品檢驗費,另增列嬰幼兒奶粉、調製奶粉及病人用之特殊營養食品,比照小麥、大麥、玉米、黃豆等民生必需品,降低檢驗費率至千分之一以下,以嘉惠社會大眾。
主管單位回覆:
行政院衛生署98年6月18日以衛署食字第0980016949號函覆略以,本會所提建議已錄案。